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个漂亮的真的好像妖精似的小女孩儿,其实她就是个妖精吧?
迷的他们少爷连脖子都愿意让她骑了!
他们心中暗暗打定主意,以后他们一定对那个小姑娘恭恭敬敬的,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她!
叶桃夭没有贪心不足,折了六枝花就让楼吟霄把她放了下来,搂住楼吟霄的脖子,笑盈盈在他唇上亲了一下。
楼吟霄双手环住她的腰,低头抵住她的额头,浅笑:“宝贝儿,你骑在我脖子上,那里不痛吗?”
叶桃夭迷糊了几秒钟,才回过神那里是哪里,脸一下红了,拿着花枝打他:“楼吟霄,你、你、你……”
楼吟霄大笑,含住她的唇,把她的声音堵了回去。
楼一和千宁始终没回头,听到他们少爷爽朗的大笑声,挺玄幻的。
以前,这位叶助理没出现之前,他们少爷万年不变的一张冰山脸,从来都不笑,脸上任何情绪都没有。
自从叶助理出现之后,少爷脸上的笑容便越来越多了。
以前,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他们家少爷也会“爽朗大笑”。
可是现在,他们经常能听到。
书上说,男人改变世界,女人改变男人。
原来,这竟然是真的!
他们特别欣慰,他们少爷可以遇到叶桃夭。
他们也希望,他们以后也能遇到一个让他们心甘情愿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的女孩儿。
因为喜欢,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啊!
从星芒山回到楼家别墅,叶桃夭足足在家睡了两天,才恢复元气。
叶桃夭表示:以后和楼大BOSS出去玩儿,一定要约法三章!
楼大BOSS表示:他的小姑娘身体素质太差,应该加强锻炼了!
叶桃夭表示自己很委屈,她原本就喜欢运动,散步、跑步、瑜伽每天都练。
可她身体素质再好,也扛不住那么精力旺盛的大BOSS啊!
楼大BOSS表示,她还可以有进步的空间。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做着做着,忽然有天就习惯了!
叶桃夭:“……”
她现在唯一能感到安慰的就是,楼大BOSS的工作很忙、特别忙!
尽管有楼竞分担,他依然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而且,楼大BOSS显然不是那种“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昏君,特别勤奋。
这可能是和男人的自尊还有成就感有关吧。
她爸爸就曾经说过,工作是男人实现自身价值感的最佳途径。
所以很多男人即便不缺钱,还是喜欢忙事业。
楼大BOSS去忙事业,她就自由了。
可见选男人还是选喜欢忙事业的男人比较好!
叶桃夭又在家逍遥自在了两天,过着白天吃饭睡觉玩游戏,晚上陪楼大BOSS吃饭睡觉被楼大BOSS玩儿的堕洛日子。
这天傍晚,楼吟霄公司有事,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她正准备吃饭,接到了程素衣的电话。
程素衣说,她原本陪南宫潇雨上街办事,结果南宫潇雨临时有事,放她鸽子,点了一堆好吃的,把她一个人丢在了会所,问她有没有兴趣过去吃。
这种和好朋友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叶桃夭自然是有兴趣的。
斩落星辰已完本,请喜欢仙侠的朋友移步冰凌晨的新书巫本是道,两相对比,你们会发现,第二本仙侠比第一本成熟多了。...
ps本书即将5月底之前完结。新书食鬼猎人已发布,欢迎阅读!失去了末世后五年记忆的林乔,醒来时变成了一只新生的丧尸!而且这只丧尸生前还是一个生性歹毒声名狼籍的女人!死之前,不但把别人强上那啥了!竟然还绑架别人家的女儿!完事后,女儿还没给人家还回去,就被干掉了!!!你要死,好歹先把人家闺女还回去啊!我去!还有!那谁小姑娘她爸!打架能愉快的打吗?作为人类却来咬她这只丧尸是几个意思?她才是丧尸好吗!!!PS本文有男主!入坑请慎重!书友群499069113...
穿越汉末刘协,我特么居然是皇帝?眼看黄巾四起,群雄作乱,我当皇帝的也没飞机大炮自行车,这可怎么办?俩字召唤!让秦琼去和关羽比比武力,让岳飞和曹操比比带兵,还不够?白马神枪薛仁贵,去把赵云给我挑了!...
僵尸,集天地怨气秽气而生,不老不死不灭。被天地人三界遗弃在众生六道之外,浪荡无依,流离失所,在人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鲜血宣泄无尽的孤寂。不受六道以内所管制,拥有无穷无尽的岁月。既然来到了僵尸世界成为僵尸,那么我便会成为僵尸界的主宰,即为僵尸便是僵尸之王。...
前世她天赋异禀,医术精湛,却只倾心于他。待扶他上九宵云天,却落得个族人离弃亲人背叛,不得好死的下场,今生她收敛锋芒,脱胎换骨,凤凰涅槃,带着满腔的仇恨欲要他偿还一切,却惊讶的发现了当初被隐藏的真相...
妖孽般的天赋,全职业的顶级宗师!看我一代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的小帅哥怎么在异界混得风生水起快乐逍遥。要钱来钱,要美女来美女,各种来各种强!总之一句话异世人品全面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