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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袁术即将败亡,为何不伺机攻占寿春,以寿春为根基呢?如此岂不节省钱粮?”显然,刘晔仍觉得重新筑城并不划算。
“袁术称帝,在淮南横征暴敛,把寿春搞得乌烟瘴气,我占寿春也晦气,还不如重筑一城。”
刘晔点了点头,这理由看着荒唐,但他仍是可以接受的,确实寿春太晦气了。这时代的人,不管读多少书,都会迷信。
“至于钱粮,我已跟黄祖再购十万石粮,是赊账的,日后拿其他东西还,咱们占了不少好处。且我刚才说过了,物资是现成的,用灾民为工,只需给吃的,我重筑合肥城,所花费远比想像中要低。”
“好吧!”刘晔听了刘敬的解释,也不再有意见。阎象也点了点头。
“元颖,你以为呢?”
刘馥听到刘敬问他,心中感到奇怪,他初来乍到,刘敬没必要问他。既然问了,他自然也要给出个答案。
“太守收拢淮南百姓到庐江,虽是给淮南百姓一个活命的机会,但大量百姓去了庐江,反使庐江人口过多,淮南人口急剧减少,如此一来,淮南恐怕从此就一蹶不振,日益贫瘠。”
“然淮南乃豫、徐、扬三州连接之处,乃战略要地,太守不能随意放弃,否则亦会危及庐江的安全。可若太守占据淮南,淮南却已去了根基,亦不能久占。”
“若如太守所说,以灾民筑城,不会耗费太多钱粮,给太守带来负担,我以为,可重筑合肥城,以合肥城收拢淮南百姓,重聚百姓之心,使太守得到淮南百姓的拥护,对太守亦有好处。”
“好!无颖说得真妙!若是我引走数十万淮南百姓,淮南这地方就废了,可这里乃战略要点,绝不能废。元颖,若是我把筑合肥城之事,托付给你,你可愿意担此重任?”
“我……”刘馥愣住了,万万没有想到,刘敬会把这么大的一件事交给他,更何况,两人今日只是初次见面。
“今淮南遭遇旱灾,百姓逃亡,淮南百废待兴,筑合肥百利无一害,若无能人主持,我亦不敢轻易筑城。元颖有大才,且我看得出,元颖乃爱民之人,若能主持筑合肥之事,我便放心了,此乃我之福,亦是淮南百姓之福。”
刘敬起了身,向刘馥行了个礼,阎象、黄忠和刘晔三人无不目瞪口呆,三人都知道,太守跟刘馥刚刚才认识的,就委以重任了。
刘晔和黄忠很快就恢复过来了,两人知道刘敬看人有独特的一套方法,既然这么看好刘馥,那这刘馥必有过人之处。
刘敬如此看重刘馥,自然是因为历史的缘故。刘馥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在历史上,他投效曹操,被任命为扬州刺史,当时扬州六郡,五个归孙策,只剩下袁术留下的烂摊子。
刘馥来到淮南之后,在合肥筑城,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抚恤百姓。事实上,他更像是一个水利专家,还修了不少水利工程,例如土坝之类的。后来他死了,孙权拉开了六攻合肥的序幕,终以失败告终。
此刻,刘馥心里很是受用,这就叫赏识!刘敬只见过他一面,就委以重任,他深深地感受到自己被尊敬。他连忙起身,回了个礼:“太守如此信任于我,我必倾尽全力,筑好合肥城,使之成为三州要地,以报效太守知遇之恩。”
“好!有元颖辅佐,我如鱼得水,合肥无忧矣!”
“谢太守!”
就这样,刘馥算是正式为刘敬效力。而整个过程中,刘敬没提出过招揽,刘馥也没提要效力。
既然决定不再把百姓送到庐江,那么舒县和龙舒两个接济点的压力大减,刘敬让人传令,将两县兵力共两千人调到合肥来。另外,他让人赶紧去皖城,把崔质叫到合肥来,安排屯田之事。
如今十月中旬了,已进入冬季,再过两三个月,就到了春播的季节。也就是说,崔质只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来安排后百姓屯田之事。
……
淮南寿春。
袁术的面前跪着几个女子,都是他册封的嫔妃。
他正在发脾气,拿起桌子的杯子往地上一摔,又指着这几个嫔妃大骂起来:“你们……想不到你们妒心如此之强,朕最喜冯夫人,你们不得宠爱,竟起了杀心,你们胆敢如此?你们……”袁术气得说不话来。
原来,众多嫔妃中,他最喜欢冯氏,他称帝后,冯氏有了身孕。宫中其他女子竟妒忌冯氏,联手将其绞杀,又将尸体悬挂于横梁上,称是怨恨自杀的。
袁术一阵审问,便问了出来,他气得七窍生烟,恨不得把这些女人全都杀了。他骂了一阵子后,又下令将这些参与的女子都先软禁于宫中。或许他认为人死不能复生,他终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去为难一堆女人。
士兵走了进来:“陛下,杨弘求见。”
“让他进来吧!”
杨弘便走了进来,看到袁术桌上摆着几瓶蜜浆,心里有股莫名的火。
“陛下,淮南大灾,已是民不聊生,百姓纷纷逃亡,今寿春亦是无粮,恐怕都未必能撑得到明年秋,连士兵都逃了不少,陛下却仍喝着这蜜浆,实是太奢侈了。陛下还不如把这蜜浆拿去售卖,再换回些粮食来。”
“且陛下天天莺歌燕舞,只顾淫乐,不理诸事,只知横征暴敛,不顾百姓死活,不体恤士兵。长此以往,寿春无以为继,恐怕败亡在即呀。”
“杨弘,你啰嗦什么?朕乃仲氏陛下,难道连喝杯蜜浆都不行吗?”
袁术本来就因冯夫人之事气着,这杨弘不知好歹,又来啰啰嗦嗦,他心疼自己的女人,留了情,心里却憋着气,此时正好拿杨弘出气。
“朕乃陛下,若是事事亲力亲为,要你何用?淮南大灾,你自当去筹集粮食,来朕这里干嘛?难道想要朕拿出粮食给百姓吗?你带一万大军,渡过淮南,去汝南掳掠百姓,不就夺得粮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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