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美艳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她期待这一天已经太久了,久到她都快要放弃希望了。
“千真万确,公主殿下!魔神大人通过雕像传达了神谕,他的头部封印,被人触动了!”守坛祭师连忙将魔神雕像的异动,以及魔神的神谕,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莉莉丝。
“头部封印?被人触动了?”莉莉丝的脸上顿时露出了狂喜之色,“千年了!我们找了千年,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她激动地来回踱步,仿佛一只即将捕获猎物的猎豹,充满了兴奋和期待。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她猛地停下脚步,眼神灼灼地盯着守坛祭司,“这意味着,我们离复活魔神大人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守坛祭司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激动地跪倒在地:“公主殿下英明!只要我们集齐魔神大人所有的封印,就能将他复活,重现我魔族昔日的辉煌!”
“没错!”莉莉丝眼中闪烁着野心勃勃的光芒,“万年前,魔神大人与天神大战,不幸战败,只剩一缕神魂逃回圣地,至今还在恢复中。天神将魔神大人尊贵的躯体,分成了四份——头部、身体、双手、双脚——分别镇压在大陆的各个角落。”
“这千年来,我们魔族一直在寻找魔神大人的躯体碎片,希望能够将其迎回圣地,复活魔神大人,带领我们魔族重返巅峰!”
“如今,我们终于找到了魔神大人头部封印的确切位置,这是天大的喜讯!”
莉莉丝走到守坛祭师面前,一把扶起他,说道:“快说,魔神大人的头部封印,在哪里?!”
守坛祭司被莉莉丝那强大的气场震慑住了,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魔…魔神大人说,他的头部封印,在…在东南方向,一座名为…名为幽灵城堡的地方。”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幽灵城堡?好,我知道了!”莉莉丝松开守坛祭师的肩膀,她眼中闪烁着寒光,“传我命令,召集所有高手,立刻出发,前往幽灵城堡,夺回魔神大人的头部封印!”
“遵命!公主殿下!”守坛祭司连忙躬身领命,然后退出了寝宫。
莉莉丝看着守坛祭司离开的背影,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她喃喃自语道:“天佑我魔族,千年等待,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那些卑微的人类,竟然敢触碰魔神大人的封印,真是自寻死路!等我夺回魔神大人的头部封印,我魔族,必将重现昔日的辉煌!”
“全体成员,目标幽灵城堡,出发!”莉莉丝一声令下,地下祭坛顿时沸腾起来。
她挥动手中的黑色长鞭,化作一道血红色的闪电,率先冲出了祭坛,其他魔族高手紧随其后,如同黑色的潮水,涌向幽灵城堡。
这支魔族大军,可谓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都是魔族中的精英战士,身经百战,实力强大。
领头的几位魔将,更是魔族中的佼佼者,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凶神恶煞,光是那强大的气息,就足以让人心惊胆战。
“哼,这次,我要让那些人类,见识一下我们魔族的厉害!”莉莉丝心中暗暗发誓,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那些人类,在她面前瑟瑟发抖的样子了。
魔族大军,如同黑色的洪流,席卷着遗忘森林,所过之处,树木枯萎,鸟兽惊飞,仿佛末日降临一般。
喜欢披着魔法袍的道士请大家收藏:()披着魔法袍的道士
我有七个师父,她们强到让人窒息。(当成同人看吧,看不懂的人先去看老书)...
浩瀚的宇宙之中,庞大的战场,巨大的战舰,灵活的战机,战士们的热血,一起见证宇宙的战争,新的篇章将为你而开启。...
我曾见过10万枚核弹升空把地球炸平。我曾见过深渊下的地狱魔王一拳把地球轰碎。我曾见过绝对无情的神明对地球进行终极清理原来,世界和你我想象的都不一样。地球,被摧毁过32亿次。你信么?...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宝石,闪烁着熠熠光辉。喧闹的都市外,有一座宁静的小院,院中奇花异草香气袭人,每一盆都是人世间绝品!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少年,盘膝静静坐在青石板地面上,进行着冥想,周围墙角里,砖缝中,花丛下,蟋蟀织织叫个不停,显得分外静谧!陡然,这个少年悬空而起,好似失去了重力一般,漂浮在一人高的半空中。这不是仙术,亦不是魔法,而是身体进化产生的异能!不过,别人的异能都是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他的异能却是...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波澜壮阔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他天生就具有一种让男人和女人都陷入迷乱的气质,肆无忌惮地挥霍了一辈子,在这个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又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他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了整个好莱坞最不受欢迎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