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靠着彪叔的吹捧,邓婵玉很快就在诸多士兵和蛮人中获得了“天人之将”的绰号!
蛮族一向崇拜强者,他们对于这个绰号的接受度反倒最高。
虽然一个个被绑着手脚,但看那神态,现在让他们跑,他们都不会跑了。
邓婵玉坐着擦拭长戟,倒不是她在装逼,而是为了让彪子休息一会,一路挑“火车”,好看是真好看,对战马的负担也是极大,彪子这匹众人眼中的“劣马”没给她撂挑子,除了邓某人平日撸马工作做得好以外,它自身的坚韧意志也是关键。
休息的同时,邓婵玉也在思量之后的事。
上阵前她还很紧张,现在已经不紧张了,力量、体力、身体素质、反应速度都比普通人强一大截,不是那种一对一万的话,正常战场对她真没什么威胁。
不过战争不是一个人的事,想攻破南都城,还需要一些谋划。
史书上那些一夜破城,三天破城的事例也不全是靠莽,大量的工夫都要做在前面做在暗处,这才能有胜利的辉煌。
埋伏来得太过突然,之后乱糟糟的,这个时候才有时间细思破城之法,白衣渡江肯定不行,双方都打出狗脑子了,还打算渡江偷袭?诈败设伏,反打一波呢?她估计自己把颚继胜杀得太狠,对方哪怕看到他们这边撤退都不敢出来追击。
怎么办呢?
她大致有了一些盘算,但军队不是她一个人的,还要说服黄飞彪。
“彪叔,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对于她这个有事“叔父”,没事“彪叔”的叫法,黄飞彪意外地觉得亲切。。。。。。
之前的某一刻,他都准备自尽了。
作为黄家的一员,他绝对不能投降,更不能被俘虏,甚至他都准备自尽后让家丁把自己的脑袋带回去,就留下一具无头尸体,南伯候总不能说那具无头尸体就是黄飞彪吧?
他绝不能给南伯候留下一丁点污蔑黄家,拉黄家下水的可能。
他已经想到了自己的脑袋跨江渡河,装在小盒子里,送回朝歌的场景,结果一恍惚的工夫,邓婵玉横扫千军,硬生生救了他一命。
被叫做彪叔的时候就代表太平无事,这不是挺好的吗?彪叔就彪叔吧!
他也是当了半辈子副将,察言观色,猜到邓婵玉心里有主意,当即就把自己的姿态摆得很低:“贤侄女有事尽可吩咐。”
邓婵玉很满意:“好,邓艾!”
跟着她硬冲喷火车,现在浑身上下都是黑灰,胳膊上还中了一箭的家丁头子立刻出列:“末将在!”
“兵贵神速,我料那颚继胜出城埋伏我们的时候应该带走了南都的大半兵马,我要你立刻潜入南都城,不需要你们夺门,只要制造足够的混乱即可,可能做到?”
邓艾抱拳,斩钉截铁地说道:“能!”
他一心洗刷这次的耻辱,别说南都,刀山火海都要去闯的。
“速去,我今晚就要拿下南都城。”
邓艾带着十个家丁,快马加鞭,赶往南都。
“叔父,寻找俘虏中职位最高之人。”
这真的是个平凡人的故事,也许是世界造就了他的不平凡,电影主角狙杀者,狙杀电影主角,仅此而已...
方逸意外获得透视能力,泡妞看病两不误,一步步走上人生顶峰!...
苍天再借五百载,铸我一座上天台天台一万八千丈,步步登上莫徘徊前世距离天台一步,一脚踏空,今生抖擞精神重新来过的故事我脚踏祥云,金光护体,重生而来,就为的是下一盘很大的棋!读者1群236475028进群验证书名,欢迎加入...
我是一名夜班保安,工作是看守太平间里的尸体,主任告诉我,晚上如果有人要把东西送给我,绝对不能要。第一天上班,就有人来给我送东西,我拒绝了。一天,两天过去了,我的警惕心松懈了,觉得这份工作很简单,又有钱拿,不会出什么大事儿,直到一个漂亮的女人出现,给了我一个红包,我贪心一起,索性收起来,心头暗暗窃喜。下班后,我打开红包,里面是一叠叠冥币。...
一位超级剑仙,因为渡劫失败而被莫名其妙的到了异世界。投胎到了一个废材少爷身上,从此,废材少爷便不废材。丹药,老子拿来当糖豆吃。神器,老子拿来做饭。一剑在手,天下任游。...
和我住在一起多年的邻家妹妹喜欢上了我,但这个时候,我已经喜欢上了我们学校的校花周雨淋。自从校花女友知道邻家妹妹喜欢我之后,就要求来我家住因为身边的两大美女,我的高中生活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原本不怎么混的我,因为女友,因为哥哥,开始了一段辉煌青葱岁月!青春本无限,且看我如何大笑天下求推荐票!求推荐票!求推荐票!重要的事情说3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