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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有这样的认识很好。】
易阳也不能一味的打击下属的信心,他首先对署长的定性进行了肯定。
还没等署长高兴,易阳话锋一转又补充了起来。
【周超对张某倒地后的攻击你们认为是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可我却认为这应当也属于正当防卫。】
【陛下,这样判断是否对张某不公平?】
帝都警署内也并非全部都是溜须拍马之辈,此时某位副署长就对易阳的结论提出了质疑。
【为何会不公平?】
易阳反问。
那位副署长站了起来,【张某倒地后其实已经对周超和其他学生失去了威胁,那么这个时候继续对他进行攻击就失去了正当防卫的必要性有携私报复的故意在其中,如果继续认定周超正当防卫那么对张某而言非常不公平。
臣认为公平是律法存在的重要目的之一。】
好家伙,这都上升到了律法存在的根本上来了,易阳要是不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恐怕很难以服众。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打过架,不管是主动出手还是被动反击,打架的最终目的就是击败对手,我这么说没有什么问题吧?】
【那怎么样才能算是击败对手呢?最起码的一个判断标准就是对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任何的反击能力,我可以制服对手,也可以杀死对手,这两个结果都可以达到击败对手的效果。】
【杀死对手的这个结果和本案无关,暂时先不讨论。我们来说一说制服对手或者说瓦解对手的反击能力。
这个标准如何判断?
这个标准是当事人自己做出的判断,而非在座的各位看着监控视频做出的判断!
你说张某倒地后步伐侵害就已经停止了,你如何做出判断的?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当时倒地的张某就不会继续对周超动手了?
你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你做出判断的理由是监控视频中张某倒地后周超继续对张某进行攻击而此时的张某没有太多的反抗行为而已。】
【我说的有没有什么问题?】
那名副署长眉头紧皱,仔细思索了半晌之后才颓然摇头。
现在不需要易阳继续解释他也已经了解到易阳想要表达的东西了。
他们是以上帝视角观看监控视频的,做出的判断也是依据整件事最后的发展来看的。
比如他们看到张某倒地后被周超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就认定周超的行为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可是在当时张某到底有没有反抗的能力其实他们所有人都不知道。
真正清楚的只有当事人周超和张某。
关键一点还在于,他们需要综合考虑到周超当时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