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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玲的家就在花城最边缘的地带,那一带的居民房都是平房,全部是以前的土砖老房子,一溜儿连着,路上坑坑洼洼的,不难想象,一旦下雨,这里将会变得满是泥泞。
弄堂口有一颗枝繁叶茂的桂花树,树上有蝉在低鸣。桂花树下,有几个老人守着菜摊,也有卖西瓜的,不远处还有一个卖猪肉的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看着应采玲笑了笑:“小玲呀,家里来客人了?要买点肉吗?”
应采玲摸了摸口袋,她一共从兜里掏出来十元零五毛,脸上不由得有些为难。
刘范统走到肉摊前冲中年妇女道:“阿姨,帮我们秤两斤吧,要最好的哦……”
“好嘞!”
中年妇女笑了笑,拿起菜刀,对着案台上的猪肉手起刀落,然后放到电子秤上一过秤,不多不少,刚好两斤!
刘范统不由得冲中年妇女伸出大拇指:“真是好刀法!难道你的师父就是传说中的是猪肉王子?”
“小伙子,俺卖了二十多年猪肉了,这点眼力还是有的,”中年妇女笑着将猪肉装进袋子里递给刘范统,“一共二十六元。”
刘范统付了钱,应采玲在几个老人家那里买了一些蔬菜,他们手里提着东西,顺着弄堂往前面走。
弄堂里的居民房里,经常可以看到老人在凉椅上眯着眼睛打盹,路上偶尔也会遇到一两个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人,但是青壮年和孩子却很少见。
“这里其实已经被政府划定为移民拆迁区域了,”应采玲用左手拢了拢耳畔的头发,她的脸色似乎有些伤感,“据说弄堂口的桂花树用不了多久也会被移走了呢。”
刘范统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从来没有想过花城这座光鲜的城市下竟然会有如此贫瘠的地方,而应采玲,竟然生活在这样的地方。
“这里是我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后来家里条件好转我们便搬离了这里,爸爸出事后,我们把城里买的房子卖了,然后又搬了回来。”
“还能习惯?”
“呵呵,随遇而安就好。住在这里,总要好过餐风露宿……”
走了一段路程,应采玲在一处居民房前停了下来:“我们到了,我先去开门。”
居民房右侧紧靠着木门的墙壁上用篷布支撑起了一个帐篷,这个帐篷就是应采玲家里的厨房,刘范统走进去将手上提着的东西放在案台上。
“厨房”里面有炉子,锅、碗、瓢、盆,角落处还有一口盛满清水的水缸,水面上还浮着一个塑料盆子,里面冰着还没吃完的米饭。
应采玲站在门口冲刘范统招了招手:“刘范统,你先进屋坐坐吧。”
刘范统走进应采玲家里的房子。房间呈长方形,面积并不大,只有三十多平米,但是整个房间却被分成了三个小隔间。
房间最外面的隔间姑且称之为客厅。客厅的墙壁上贴满了鲜红的奖状,靠近窗台的墙壁上有一张被弹性线挂起来的长条形木桌,这样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空间,吃饭的时候应该可以把木桌放下来。长条形的木桌下有两张叠在一起的塑料凳子,客厅的角落处有一些纸箱,里面堆放着一些空瓶子和废纸。
房间里显得有些阴暗。
应采玲把白炽灯摁开:“刘范统,你先坐坐吧,我去里屋看看爸爸。”
“我和你一起看看叔叔吧。”
应采玲有些错愕看着地刘范统,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中间的隔间应该是应采玲的房间。她的房间虽然不温馨、不浪漫,但是却显得很整洁。墙壁上并没有什么明星的海报,她的墙壁上贴满了废弃的报纸,如果仔细看,可以看到报纸上很多空白处写满了密密麻麻但是却整齐的公式。
紧靠着墙壁放着一张不大的铁床,床头的旁边有一张书桌,书桌上有一盏台灯,整张书桌上堆放着整整齐齐的书本。刘范统甚至能想象得到,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应采玲坐在床头,在台灯下奋笔疾书的场景。
穿过应采玲的房间,最里面的那间隔间就是应采玲父亲的房间。
出乎刘范统的意料,房间里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凌乱,整个房间收拾得井井有条,房间里虽说有一些特殊的气味,但并不至于难闻。
“爸,我回来了!”
躺在床上的男人应了一声:“玲儿回来了?”
“爸,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应采玲坐到床头将男人扶起来靠在墙上,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妈妈住院了!医生说尽快会安排她的手术!”
男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明亮的光芒,他的脸上露出激动神色:“玲儿,你说的是真的吗?!”
“恩!”应采玲重重地点了点头,“事情基本上都已经安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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